问 题

发表人:快* 提问时间:2010-03-02

标题:辞职人员保险问题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于2006年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各种保险一直没有上,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想上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能行吗?流程怎样,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0-03-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向县劳动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断档其间的保险费续交问题,以1998年为界,1998年前不可以续交,1998年之后则可以续交,费用由个人负责,而之后再就业,保险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是非农业户口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个人窗口由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是农业户口回农村务农可到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如您还有疑问,可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2862113)。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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