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10.10
尊敬的于**: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责成县畜牧部门办理,现答复如下:凡符合我县及镇乡的土地使用规划,并符合《畜牧法》的有关规定的,均可以申办养殖场。近几年,我国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厂,可以申报“标准化”建设,立项并批复后,经验收合格可以享受30—50万元不等的补贴。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