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我县2008年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除自己联系工作的外,其余的给予直接安排;2009、2010年由于服务单位受编制限制,没有直接安置工作,但在招考公务员时设置职位,专门招录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09年设置2个职位、2010年设置4个职位;2011年天津市出台《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教育、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时,放宽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毕业年限、录取批次和户籍等条件限制。
今后,我县将在招考中放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任何限制条件,使其全部能够报考,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同时,在职介、人才交流会上,根据招聘单位的需求,积极推荐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