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1-08-31

标题:关于啤酒厂拖欠工资问题

我去年在蓟县啤酒厂做临时工,到现在还差我一个多月的工资没给,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请给我一个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答复,不要说去找有关部门,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1-09-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反映蓟县啤酒厂拖欠您工资的留言后,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您于2010年4月份到蓟县啤酒厂从事装卸工作,实行计件工资。由于种种原因,2011年6月蓟县啤酒厂停产,所拖欠您2010年9月份、10月份的工资共计2500元至今未发,为此我们向该厂下达了《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津蓟】劳监改字【2011】第039号,责令该厂将所拖欠的工资发放给您本人,厂负责人已经找您说明情况, 2011年9月30日之前把拖欠的工资发给您,我们将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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