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么六桥乡骆驼房子等3个村的整体撤村政策是否合法
今年8月22号接到村委会发来的通知说是航空产业区征用骆驼房子等3个村全部土地,按照每亩7.5万元给予补偿(含独生子女奖励款),但是补偿款暂不兑现,按年7%的支付利息,补偿款要等到拆迁的时候再给我们。
这是通知上的主要内容。下面我有几个问题,1,每亩7.5万的补偿是否合法?为什么7.5万里还包括独生子女奖励款? 2,既然土地已经被征收了为什么不发给老百姓补偿款,为什么要等到拆迁时再给? 3,8月22号发的通知骆驼房子人口760人,8月26号给的通知又说791人了?4,据我了解穆家台等3村的土地补偿是12万元每亩,为什么我们村就7.5万每亩了呢?
5,就刚才乡里和村里的几个人来我家要求我对这次撤村签字认可,我没有签字,我问上完保险发到我们手里有多少钱?他们的回答是不到10万,但村里会给差额,补到每人10万的土地补偿款。我又问这1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他们没有给予具体计算方式。
以上问题希望区领导能给我个具体的答复。这些问题我也会继续向市领导和国务院相关办公室寻求相关答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