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1-08-19

标题:关于蓟县修建杨庄水库拆迁民房问题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一下,我是蓟县罗庄子乡杨庄村村民,2002年蓟县修建杨庄水库,当时说租用我家的房子,租金500元每月,并约定不租之后负责把破损的地方修理好,如今蓟县水务局下属杨庄水库管理处通知我房子不租了,我说那你们把破损的地方修好,可他们说不管,租金也不给,我找了几次他们也不管,如今我家的房子破烂不堪,无法居住,请领导帮忙给过问一下,帮我解决此问题,谢谢!

张**

2011年8月19日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1-08-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县水务局进行核查办理。经查,蓟县杨庄水库于2002年开始兴建,2003年竣工。您所反映问题,属于杨庄水库在建时期遗留问题。建议您直接到县水务局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我们的工作人员给您最合理的解释!电话022——29142617

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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