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0-02-18

标题:于桥水库污水治理

尊敬的市长,我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向您反映一个令人震惊的急事,我今年新年去蓟县探亲,路过于桥水库发现路两侧都是旅游饭店,他们的污水就直接排进我们天津人民赖以生存的大水缸于桥水库里,我粗略一数就有2-30家最为典型的有贵人农家,城乡共享会所,水仙阁,增光,山野,蒙古包等更为严重的就是在西山北头桥北侧的城乡共享会所直接把院墙垒到水库里面去了,把水库圈成自己家了,把污水直接排进水库,对于这样的违章建筑不知是怎么建起来的,引栾管理处就不敢管的地头蛇难道市政府也不敢管么,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0-03-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待有关部门将情况汇总上报后,再答复您的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经调查,于桥水库环库南路部分路段确实存在一些小餐馆饭店,但没有一家直接向水库排放污水现象,固体垃圾乡政府组织日清。

在环库南路大坝以东至十百户村大约五公里路段存在28家违章建设的小餐馆、农家院,这28家小餐馆于09年10月按环保局处罚决定停止了营业。这些小餐馆、农家院多是在2000年以后由于水库旅游逐步发展起来的旅游服务设施,属于个别村民自发建成的违章建筑。小餐馆饭店大多地处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内,主要是在“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旺季招来更多的顾客,淡季基本停业。农家院是一些靠近水库的农户利用自家民房加以改造后接待游客。

您所反映的紧靠水库的城乡共享会所建在西山北头村桥边,是该村村民姜泽余在2004年私自搭建的,现经营蓟县土特产品,不属小餐馆饭店,不存在污水排放问题。

对于于桥水库的环境保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水务、环保等各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使水库周边地区的旅游服务设施逐年减少,通过面源治理、点源治理、生态修复、河道治理、输水暗管,取缔养鱼池、非法采砂治理、环境敏感地段增设围栏等工程措施,使于桥水库水质稳定达标,从而确保了于桥水库水质一直稳定在地表水III类标准。

目前,我县正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于桥水库周边治理规划,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实施于桥库区综合治理、生态治理,彻底改善于桥水库周边环境。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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