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劳动法与集体协商怎样执行
我们单位在工资集体协商中提到:关于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岗位工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做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而劳动法中提到计算节日加班工资是按工资(这里的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及效益工资和中班费等各种奖金和福利)作为基础进行计算的,想问一下,当集体协商与劳动法的内容有不一致时,应按照那一个执行?另外,再提一下,我们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没有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布就直接执行,请问这可以吗?想要一个明确的答案可以吗?多谢您了。
我们单位在工资集体协商中提到:关于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岗位工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做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而劳动法中提到计算节日加班工资是按工资(这里的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及效益工资和中班费等各种奖金和福利)作为基础进行计算的,想问一下,当集体协商与劳动法的内容有不一致时,应按照那一个执行?另外,再提一下,我们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没有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布就直接执行,请问这可以吗?想要一个明确的答案可以吗?多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