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静** 提问时间:2013-06-18

标题:天津日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退费问题

天津日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即樱花国际日语天津分校,该培训机构在天津中心写字楼10楼进行日语教学。

共缴纳学费28600元,一年半的课程,也没有开具发票,只有个收据。具体情况再附件中

期间本人只上了一节课,5月份也提出了书面退款申请,不予理睬,最后自己打电话询问,还是不给退费。理由是合同中有一条写的“超过7日甲方不再办理退学退费事宜”等理由。

请问我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退费?能否申请和平区仲裁解决?

此致敬礼。

[附件1]

[附件2]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3-06-25 是否超时:

静先生:

您好!

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仲裁单位应当予以仲裁;如果没有约定,则应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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