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唐** 提问时间:2013-06-17

标题:对于企业的员工,员工辞职后攻读硕士和博士,在学期间是否核算为工龄(工作年限)

我想咨询一下,对于企业的员工,员工辞职后攻读硕士和博士,在学期间是否核算为工龄(工作年限)?此外《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教高字〔1990〕001号)这个文件是否还继续有效,企业员工应该怎么执行呢?

比如说一位员工1998年8月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2年9月辞职考上研究生,之后一直到2008年3月博士毕业,2008年6月工作至今,这名员工的工龄(工作年限)应该怎么计算,迄今为止应该是多少年的工龄(工作年限),他在读研究生和博士期间是否核算工龄(工作年限),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6-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龄问题政策性强,请您通过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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