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工伤停工留薪延期申请的疑惑
我丈夫叫张立君,通过金茜劳务服务中心派遣到龙都物业公司在凤凰城当保安。
去年8月3日出的事,今年4月28日批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为去年8月3日到今年的2月2日。我向单位提出开收入证明,单位提出已经到了5月份,在停工留薪期外,部分收入拒绝证明,要先申请延期。若未获批准属于旷工,不仅不能给开证明,连已经支付的基本工资都属于不合规定。我5月14日、17日、20日照的ct、做的检查,27日交给单位,6月7日做的现场鉴定,6月13日单位通知批下来了,延期到6月2日,若要延期需要重新申请。合着老是处于性质待定期。
申请停工留薪延期,是先停工留薪后申请延期,还是先申请延期后停工留薪?才20多天又要再做一遍检查,不仅要支付可观的费用,而且老照ct对身体也是有伤害的?领导给条活路吧,先是敷衍治疗,后是不告诉真实病情,让我丈夫长期饱受病痛,现在又如此刁难,我丈夫是被害人,就算是监狱的犯人病了也没这么折腾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