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13-06-14

标题:生育津贴

我从2013年3月1号开始休产假,3月13号生的孩子,晚育剖腹产,应该是98+30+15天的产假,放假期间公司没有发过工资,需要等报销了生育津贴才能给钱,我想问这143天的产假是从3月1号开始算,还是从3月13号生孩子那天开始算,因为公司要倒闭了,想尽快报销生育津贴,如果现在报销,是不是就领不到143天的津贴了。如果产假休完了回来公司不干了,还能领到津贴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6-17 是否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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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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