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3-06-13

标题:是否能托人代办“无房证明”

您好,

本人从天津毕业后到广州工作,但是集体户口放在是天津河西区,目前我正在广州购买二手楼,需天津河西区房管局帮开具的我的“无房证明”。2011年天津房管局出台了《关于本市户籍居民在外地购房需要出具产权登记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里写明“购房人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查询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在网上一则新闻中看到目前河西区房管局办理该项业务“必须本人亲自前来办理,目前还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不知现在的情况到底怎么样,请问是否可以请朋友代办该项业务?若可以,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因为急需,请问当天是否能拿到,费用如何?

期待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7-12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17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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