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3-06-10

标题:恳请核准我在中央国企工作的24年予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恳请各级领导核准我在中央国企工作的24年予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由于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明确截止6月28日前办理,否则取消资格。我只好一边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一边申诉从1972年12月---1996年8月在中央国企工作的24年不予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不公平。“我相信党和政府不会为难欺负老实人,一定会尊重事实,予以计算24年的缴费年限;还给我一个起码的公道。以救济我的最低生存需求。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6-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龄审定的政策性强,建议您通过存档部门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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