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唐* 提问时间:2013-06-07

标题:失业保险跨省转移

您好!我于2008年8月-2010年8月在天津泰达开发区一家企业工作并参保五险,当时户口和档案都在开发区,辞职时将户口档案一并迁回原籍河北省。现在需要将在天津工作这段时间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移回原籍河北省,请问该如何操作?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6-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失业保险转移手续请通过用人单位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和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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