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天津环保工作的关心和对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的关注!您在北方网发送的“天津要下大气力抓治污”的邮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污染,天津市政府从2001年开始实施蓝天工程,从煤烟型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等方面入手,对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素开展综合治理。
为控制二氧化硫污染,从2001年开始,我市对小型燃煤锅炉进行了改燃和拆除并网工作。“十五”期间,全市共有11344台(眼)燃煤的茶炉、大灶及2吨/小时(不含2吨/小时)以下燃煤设备改用电、气等清洁能源,6208台10吨/小时以下燃煤设备实现改燃清洁能源或拆除并网。“十一五”期间,我市以落实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为抓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对电力和非电力企业燃煤锅炉实施了脱硫治理工程。相继完成电力企业40台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建设,非电企业265台10吨/时以上工业及供热燃煤锅炉除尘脱硫改造项目,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7.20万吨,扣除经济增长增加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我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实现净削减2.49万吨。
为解决城市各类建设工程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我市从建立法规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加强对扬尘源的监管。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批转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治理拆迁房屋扬尘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容、建委、环保等七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对建设工程运输洒漏和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的通告》,分别对建、拆迁和运输散体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的做出了规定;每年印发《天津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建委、市市容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是分别负责施工扬尘、散体物料运输洒漏、拆迁工程、燃煤企业内的煤堆、灰堆扬尘污染控制的执法监督部门。为加大对施工扬尘的管理力度,市容园林委员会每年组织全市相关单位开展运输散体物料扬尘污染方治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治理运输撒漏造成的扬尘污染起到很大作用。
为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市政府连续两个20项民心工程都将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列入重要内容,据客管部门统计,我市已累计更新改造公交车4235辆、更新出租车2.9万辆,更新车辆全部达到国三标准;公安交管、环保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每年对行驶中的机动车开展抽测,对超标车辆采取暂扣行驶证,限期维修治理等措施,有效控制车辆超标排放。
通过持续深入地实施蓝天工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由2006年的83.6%增加到2008年的88.0%,三项污染物年均值呈逐年降低趋势。2008年,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7%。2009年,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09年烟台市Ⅰ级天数为76天,Ⅱ级天数为350天,达标率为96.15%,天津市Ⅰ级天数为36天,Ⅱ级天数为306天,达标率为84.07%,可以说我市与烟台市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尽管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比以前有所好转,但从达标角度来分析,我市全年有相当一部分天数在标准值附近,一旦受不利因素的影响就会出现超标现象,说明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还非常脆弱,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平仍然需要做许多工作。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市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而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燃煤量大幅增加;由于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汽车尾气污染逐渐增加;市区大面积拆迁改造等原因都将给环境造成巨大压力。此外,气象条件恶劣等客观不利因素也直接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以2009年为例,夏天受湿热静风天气影响,秋季、冬季受大雾和雾霾天气影响,导致我市及周边城市北京市、石家庄市在6月19日至26日、8月13日至16日,10月25日至26日,11月5日至11月8日,11月23日至25日等连续出现多日三级轻微污染天气,造成环境空气质量下滑。
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是事关百姓民生、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的大事。2009年12月,天津市政府在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上提出了“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以治理煤烟型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环境监管,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为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而努力!
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