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豆* 提问时间:2011-08-10

标题:失地农民占地款的利息哪去了

您好:

市规划污水处理厂占用农民集体用地并签署相关协议,款项暂由乡政府保管答应每年给付村民利息,利息给付日时,乡政府强行扣除多生子女及其父母占地利息钱,致使本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失地农民更是雪上加霜希望领导深入调查,我们希望依法行事,还失地农民一个合理说法!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1-08-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8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区相关政策执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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