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开真实的村务
请政府领导监督村民委员会把静海县内各村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1.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2.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3.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请有关领导重视,村民们在拭目以待。真实的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