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1-08-02

标题:昆仑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有人养鸡、鹅、兔

我曾经两次在网上反映了这个问题这是第三次了:

东丽区昆仑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有人养鸡、鹅、兔,并且在楼间违章盖板房。区街两级领导对此问题很重视,并多次派执法部门的人员到小区。但是,该问题至今仍然没有解决。鸡、鹅、兔 粪便遍地都是,恶臭难闻,;私建板房占堵消防通道。问相关领导:只是警告起作用吗?靠其自觉恢复原态可能吗?

相关部门的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6月2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经查,昆仑北里2号楼与3号楼之间有两处违法建筑,我区执法局分别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相对人未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指定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我区执法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强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6月29日”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1-08-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8月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昆仑北里2号楼与3号楼之间确实存在畜养家禽、两处违法建设。我区综合执法局人员已多次找到家禽主人进行劝说,尽快将家禽处理。此外,群众反映的两处违法建筑,已经履行完法律程序,并将此情况反映至万新街道城建办公室,由万新街道办事处研究确定时间后,区执法局将与万新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今后,我区综合执法局二大队将加大对该地区巡查力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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