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什么同等资格却享受不了同等待遇?
尊敬的区领导: 我是东丽区万新街杜庄村村民,本人系非农业户口,2004年10月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被派遣到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板厂工作.因为工作属于劳务派遣性质,所以在我村占地拆迁时经认定我符合村集体成员资格(已张榜公示).不就前听说村里给和我条件一样的在天钢工作的劳务工交纳养老保险,我随即就去杜庄村委会询问相关事宜.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我因故村里没有为我交纳养老保险,说是以后给补钱.如果不是我去村委会问,他们根本就没通知过我要上保险的事.为什么同等资格的人却享受不了同等待遇?上保险如果需要本人履行什么手续,我可以积极配合.但根本就不告诉我,等我知道了去问,就以各种理由搪塞,请问这是为人民服务的做法吗?只有现在足额交纳养老保险,以后生活才能有保障.恳请人民政府主持公道,为像我一样的普通老百姓做主,让万新街杜庄村尽快为我足额交纳养老保险.










